房屋危险征兆主要有: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1、房屋可靠性鉴定对结构建筑质量方面有怀疑的鉴定;建筑物达到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增加房屋使用荷载或改变结构布置的鉴定;建筑物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建筑物出现结构性损伤的鉴定;
2、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火灾后结构损伤程度、残余承载力及结构可靠性的鉴定;水灾后砌体结构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前的证据保全鉴定;施工中及施工后的损坏原因、程度及安全鉴定。
4、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5、危险房屋鉴定;
6、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安全鉴定;
7、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8、建筑物建造年代鉴定。
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的高度重视。
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的重视。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
经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还普遍存在着相当一部分20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结构简易、超期服役、年久失修或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陈旧房屋;也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加固、处理后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新建房屋存在业主追求时尚,想改头换面但又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情况,这些情况都需要当地权威机构对房屋的结构性能进行检测鉴定,确保其在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改造,其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危旧房屋和古建筑的检测鉴定
现在,我国绝大部分城镇仍存在相当多结构简陋,使用年久,遭受风雨侵蚀、人为破坏的危旧房屋和需要及时保护的古建筑,为了保证其安全,有效预防因房屋倒塌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必须进行检测、鉴定。
2 、“三无”房屋的检测鉴定
目前,全国各地都存在着无规划、无审批、无监管的“三无”房屋,甚至更有无勘察、无设计、无正规企业施工的“六无”房屋。“今年没钱盖两层,明年有钱了再加两层”,这样的房屋在我国各大城市的城中村中比比皆是。这些房屋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迫切需要检测鉴定此类房屋,验明其结构的安全程度,排除房屋的不安全因素。
3 、自然侵蚀和灾后房屋的检测鉴定
地震、水灾、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都会对房屋结构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在重新修复和加固房屋时,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明确房屋的危险所在、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为此需要权威机关检测鉴定。装修房屋时,拆除承重墙或在承重墙上掏洞、随意增加隔墙;办公室改为储藏室,写字楼改为档案馆;为了追求美观或使用方便等造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或殃及左邻右舍的使用安全,对此需要通过检测鉴定后对其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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